2025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包括总则,预防,监测、报告和预警,疫情控制,医疗救治,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9章115条。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指出,在新冠疫情期间,中西医结合协同作战取得了显著成绩。此次新法将中西医结合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意味着中医药在传染病临床救治中被赋予了更重要的责任,能更好地发挥其独特优势,为人民健康福祉添砖加瓦。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也表示,这一新增内容充分表明国家从战略层面肯定了中西医结合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价值,推动中西医优势互补,形成强大防治合力。
另外,新法在监测、报告和预警部分增添了关键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需与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林业草原、中医药等同级部门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机制,及时共享疫情信息。
这样的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让疫情监测更加全面、及时、准确。中医药部门融入其中,能更早、更充分地参与到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 “治未病” 和辨证施治的优势,为疫情防控争取宝贵时间。
刘清泉提到,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将极大提升中医药相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效能。展望未来,中医药还需加强对传染病的基础研究和理论探讨。甚至可以在法律层面推动组建中医传染病医院,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体系中的布局。
邓勇提到,新法为中医药发挥防治传染病功能提供了广阔空间。随着中医药优势的不断发挥和创新,其在传染病防治领域将大有可为,为全球传染病防治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力量。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新修订,是对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地位和作用的有力肯定,也为中西医结合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来源 | 中国中医药报官方号、新华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