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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政策出台,为提升患者就医幸福度,陪同就医与免陪护护理协同发展尤为重要

时间:2024-12-06 阅读量:19 撰文:小荷

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下文统称为“通知”)并举办新闻发布会,指导各地完善首诊负责制,明确转诊服务规则,引导规范合理上转,促进顺畅便捷下转,依托信息平台提供转诊服务,不断增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和连续性。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动分级诊疗就医模式,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通知》中强调,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在分级诊疗体系中的服务功能定位,开展相应的首诊与转诊服务。

其中,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及以上医院应发挥优势,以疑难复杂肿瘤、精神卫生、儿科、重症等诊疗需求大的专科为重点,与所在地区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并实现跨区域转诊通道,为患者提供方便。


城市三级医院和城市三级中医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的首诊服务,通过预分诊将部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转诊至城市二级医院;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诊所等机构可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等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另外,每个转诊医疗机构的接诊医师需要按照临床诊疗指南、规范,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服务。对于需要在机构内转诊、病情超出本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可在下级医疗机构接续治疗的患者,经患者知情同意后,接诊医师应将患者转诊需求上传至本机构负责患者转诊服务的职能部门,提供转诊服务。其中,医疗机构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表明,向下转诊情况是基于接诊机构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情况下,为减轻其经济负担而进行的。


为了让群众看病更方便,医疗资源分配更合理,且能更好地衔接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制度,《通知》还强调了要在医疗机构内成立转诊中心并落实医师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要根据患者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转诊,由转诊中心统一负责管理患者的转诊服务,为患者提供机构内不同科室、不同医疗机构的转诊服务。接诊的医疗机构也要有负责转诊服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和对接工作,为患者提供连续性、人性化转诊服务。

此次与《通知》共同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在连续医疗服务中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推动医学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逐步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处方数据共享和医学影像云存储,加强数据收集与互通。


在实际就诊场景中,部分患者及家属对医院环境并不熟悉,辗转于不同科室或不同医疗机构间,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就医感受。《通知》主要从三个方向入手建立解决方案:

一是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为预约转诊的患者提供挂号、检查、住院等服务。提前20天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门诊号源并预留床位。

二是打通医院诊疗信息和居民健康档案的壁垒,经患者授权以后,接诊医生可以调阅患者的既往诊疗信息和健康档案。推广影像、心电、检验等在乡镇卫生院检查,由上级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上级医院接收转诊病人以后,也要先对病人的转诊信息进行评估,做到转诊先会诊,避免“无序转”。

三是制定转诊管理办法,根据疾病发生发展规律,综合考虑疾病的救治能力、医疗安全、费用负担以及患者和家属的意愿等综合因素来合理安排转诊,努力让转诊服务更有效更精准。


然而,不仅是转诊患者,部分就医弱势群体如老年人、急重症患者、行动不便人群更需要优化就医流程、提升就医体验感。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加重,分层医疗体系局限性、优质医疗资源不均以及异地门诊患者增多等情况,大型医院就医变得更加困难。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增长,能够为患者提供就医陪同、沟通协助和情感支持的新兴职业“陪诊师”应运而生。他们会根据不同患者的情况提前熟悉医院环境及相关就诊流程,为患者提供代挂号、代排队、代取药及报告、代问诊、代记医嘱等一系列服务。患者与陪诊师构成临时雇佣关系,双方在线上洽谈陪诊服务内容和注意事项,达成一致后预约时间、地点,陪诊师与客户线下碰面,协助客户完成就医过程。

陪诊师“陪同就医”的模式与医院导诊服务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两者不同的是,陪诊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医疗附加服务,旨在为患者提供全程陪同、情感支持和信息传递,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医疗信息和提高就诊效率,提高就医满意度和疾病管理效果,可以有效缓解这部分人挂号难、看病难的问题。

然而,相关市场调查显示,目前陪诊行业准入门槛较低,部分陪诊师不论资质及专业度,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患者对于陪诊服务质量及安全、陪诊人员从业资格和医护专业知识背景、陪诊服务收费过高等顾虑始终存在。另外,处于发展中的陪诊行业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例如个别人利用陪诊师的幌子进行非法挂号、倒卖号源等违规行为,这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医疗秩序和陪诊行业的声誉。

由此可见,缺乏相关规范及监管制度,收费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等问题是陪诊师发展的命脉所在。

为填补标准缺失的空白,减少就医服务不确定性以及保障服务质量,国内首项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国家标准《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 基本要求》顺利立项。《陪同就医服务基本要求》国家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服务标准化研究所牵头起草,于11月8日顺利开展启动会暨专家研讨会,荷清基金会秘书长陈相中作为标准编写筹备专家组参与其中。据悉,专家组将着力完成标准的编写并于2026年上旬完成报批。


《陪同就医服务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启动会暨专家研讨会现场

该标准将对陪同就医服务中的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突发事件处理、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进行统一要求,为陪同就医服务机构、监管机构提供管理、实施与评价提供指导。



荷清基金会秘书长陈相中作为标准编写筹备专家组参与《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 基本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启动会暨专家研讨会

荷清基金会一直深度参与陪诊员资质考核项目的相关工作,安排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实践并获得该项目所在行业的首张全国性权威资质证书基金会以自身经验为基底,积极参与《陪同就医服务基本要求》国家标准的编写筹备工作中。该标准的落成,将为规范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民众医疗。



荷清基金会项目管理人员获得该项目所在行业的首张全国性权威资质证书

除了发展势头强劲的陪诊服务外,为了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缓解“家庭中一人住院,全家奔波”等问题,近年来天津、浙江、福建等地陆续开展免陪护护理(免陪照护)试点工作。免陪照护模式将不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而是由医疗机构专业医疗护理员来为住院患者提供生活照护服务。

早在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界定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但与陪诊师相似的是,一直未能明确的医疗护理员行业标准及准入门槛,待完善的考核评比办法及价格统一等问题也是免陪照护实施中所面临的挑战。

近日,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新增“免陪照护服务”项目,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价格上做到有据可依,为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提供生活照护和专业护理,部分试点医院为医疗护理员的岗位职责添加了“专为患者预约检查并全程陪同检查”,也就是“陪检员”或“带检员”,这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为住院患者提供了入院后的“陪诊服务”,为患者提供了就医便利。


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中提出,要“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随着各项政策出台,首诊+陪诊+转诊+照护+n的医疗服务发展趋势显现,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为陪诊与免陪照护统一标准,也是我国卫生健康系统为促进健康服务新业态建设,健康服务模式创新的具体体现

贯彻落实为患者提供系统连续、公平可及的医疗服务,形成规范有序的就医格局是我们一路走来的宗旨,不断增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连续性,逐渐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将是我们未来共同发展的目标。


[参考材料]
[1] 国家标准项目 -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samr.gov.cn)
[2] 孙嘉遥,邵志民,万曜,等. 公立医院规范患者陪诊服务的关键要素分析[J]. 中国医院管理,2024,44(5):61-65. 
[3] 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 (nhc.gov.cn)
[4]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 (nhc.gov.cn)
[5] 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nhc.gov.cn)
[6] 国家医疗保障局 立项指南 《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nhs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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